永州新闻网-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1月新闻通气会
刷新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1月新闻通气会
2024-01-26 09:55 来源:今日永州

今日永州讯 1月25日,永州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春运交通安保、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一批交通违法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和典型案例。

2024年将于1月26日正式启动。春运期间,道路货运物流、能源运输繁忙,群众返乡探亲、旅游度假需求增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肇事风险增大,叠加冬季常见的低温、冰冻、起雾等恶劣天气,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大。为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开展风险形势研判分析、集中开展交通隐患"清剿"和交通秩序"净化"行动等方面入手,以醉驾最佳状态投入到春运交通安保工作中,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月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冬季攻势"和"守护潇湘2024·畅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严查酒醉驾、公路"双违"、超载、超速、超员、非法改拼装等严重违法行为。组织支队机关中级查验员下沉大队,每天上路面配合直属大队重点查处客货运车辆改装改型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货运企业及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提示,发布《寒假将至 永州公安交警致家长及同学们的一封信》,对进永车辆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70万余条。

交通违法集中车辆和企业曝光

终生禁驾人员曝光

典型案例曝光

1月10日19时50分,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崇文路开展"守护潇湘·畅安"专项行动时,对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就是前几天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陈某某。

"你又喝酒啊?"民警一凑近就闻到陈某某身上浓烈的酒味,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4mg/100ml。随后,民警将陈某某送医抽血送检,结果显示,陈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5.2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月4日,陈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此次是他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陈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车达到醉驾标准,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

来源: 今日永州

编辑:

本网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及专栏资料均由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传播、更改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00-2024YongZh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指导:永州市委宣传部、永州市委网信办 承办:永州市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yz8358676@126.com 新闻报料:0746-8338110 广告招商:19976601155

常年法律顾问: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咨询:0746-822556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220007 湘ICP备14019368号-1 湘公网安备案证书第43110302000164号

永州新闻网-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1月新闻通气会
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1月新闻通气会
2024-01-26 09:55:46 来源:今日永州

今日永州讯 1月25日,永州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春运交通安保、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一批交通违法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和典型案例。

2024年将于1月26日正式启动。春运期间,道路货运物流、能源运输繁忙,群众返乡探亲、旅游度假需求增加,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肇事风险增大,叠加冬季常见的低温、冰冻、起雾等恶劣天气,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大。为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开展风险形势研判分析、集中开展交通隐患"清剿"和交通秩序"净化"行动等方面入手,以醉驾最佳状态投入到春运交通安保工作中,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月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冬季攻势"和"守护潇湘2024·畅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严查酒醉驾、公路"双违"、超载、超速、超员、非法改拼装等严重违法行为。组织支队机关中级查验员下沉大队,每天上路面配合直属大队重点查处客货运车辆改装改型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货运企业及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提示,发布《寒假将至 永州公安交警致家长及同学们的一封信》,对进永车辆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70万余条。

交通违法集中车辆和企业曝光

终生禁驾人员曝光

典型案例曝光

1月10日19时50分,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崇文路开展"守护潇湘·畅安"专项行动时,对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就是前几天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陈某某。

"你又喝酒啊?"民警一凑近就闻到陈某某身上浓烈的酒味,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4mg/100ml。随后,民警将陈某某送医抽血送检,结果显示,陈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5.2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月4日,陈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此次是他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陈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车达到醉驾标准,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

来源: 今日永州

编辑:

本网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及专栏资料均由永州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传播、更改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190015 湘ICP备140193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