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仲裁委员会是由永州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9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经湖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依法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第四届永州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84名。根据仲裁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增聘约40名仲裁员,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一、聘任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原则。仲裁员实行聘任制,均为兼职,与永州仲裁委员会不形成劳动关系。
二、聘任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仲裁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有为社会提供仲裁服务的愿望;
2.遵守《永州仲委员会章程》《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及永州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权利、义务的各项规定;
3.无犯罪记录或违反行业道德规范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一定时间从事仲裁工作,具有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能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5.不同专业领域仲裁员的学历、资历等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者:
①从事有关立法、执法、法律事务工作;
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士:
①是该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仲裁机构在册的仲裁员;
②应熟悉中国的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仲裁实践经验并通晓国际仲裁规则、善于处理涉外经济贸易事务。
三、仲裁员的聘期、报酬
(一)增聘的仲裁员聘期与本届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仲裁员无固定报酬,在接受当事人选定或永州仲裁委员会指定担任具体案件的仲裁员后,根据《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报酬管理办法》领取仲裁员报酬。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仲裁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一份(需加贴两寸免冠蓝底近照2张,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2.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资料复印件;
3.电子版《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含电子版照片),请发至电子信箱邮箱: YZZCW8379133@163.COM,发送电子邮件请在主题位置备注“XXX仲裁员申请登记”字样。
(二)申请表可以到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领取,申请人请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如未能通过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査,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会将严格保密。
五、资格审查、聘任
(一)永州仲裁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予以登记并进行考核、培训,具体考核、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二)对增聘的仲裁员,永州仲裁委员会录入《永州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名册》并在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并颁发仲裁员聘任书。
六、聘任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永州仲裁委员会接收《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联系人:吴山珠、张莉
电话:0746-8379133
邮箱:YZZCW8379133@163.COM。
申请资料提交地址:永州仲裁委员会,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翠竹路交叉口印象巴厘综合楼三楼。
永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
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年月日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公民身份号码 | 毕业院校 | ||||
学 历 | 学习专业 | 外 语 | |||
现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是否现职机关工作人员 | ¨是 ¨否 | 在职或离退休 | ¨在职 ¨退休 | ||
通讯地址 | |||||
居住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邮 箱 | |||||
专业特长 | 仲裁专业分类 | ¨法律实务¨经贸实务 ¨教学研究 ¨其他 | |||
个人简历 |
学术成果或著作 | |||
任职条件 类型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 ||
本人 意见 (签名) | 所在单位 或主管部门 意见(盖章) | ||
备注 | 1、所有空白格均为必填项;2、附身份证复印件;3、附学历相关证明;4、根据任职条件类型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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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仲裁委员会是由永州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9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经湖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依法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第四届永州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84名。根据仲裁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增聘约40名仲裁员,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一、聘任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原则。仲裁员实行聘任制,均为兼职,与永州仲裁委员会不形成劳动关系。
二、聘任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仲裁员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1.热爱仲裁事业,有为社会提供仲裁服务的愿望;
2.遵守《永州仲委员会章程》《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及永州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权利、义务的各项规定;
3.无犯罪记录或违反行业道德规范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一定时间从事仲裁工作,具有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能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5.不同专业领域仲裁员的学历、资历等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者:
①从事有关立法、执法、法律事务工作;
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人士:
①是该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仲裁机构在册的仲裁员;
②应熟悉中国的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仲裁实践经验并通晓国际仲裁规则、善于处理涉外经济贸易事务。
三、仲裁员的聘期、报酬
(一)增聘的仲裁员聘期与本届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仲裁员无固定报酬,在接受当事人选定或永州仲裁委员会指定担任具体案件的仲裁员后,根据《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报酬管理办法》领取仲裁员报酬。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仲裁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一份(需加贴两寸免冠蓝底近照2张,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2.身份、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体现个人成就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等资料复印件;
3.电子版《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含电子版照片),请发至电子信箱邮箱: YZZCW8379133@163.COM,发送电子邮件请在主题位置备注“XXX仲裁员申请登记”字样。
(二)申请表可以到永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领取,申请人请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如未能通过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査,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会将严格保密。
五、资格审查、聘任
(一)永州仲裁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予以登记并进行考核、培训,具体考核、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二)对增聘的仲裁员,永州仲裁委员会录入《永州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名册》并在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并颁发仲裁员聘任书。
六、聘任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永州仲裁委员会接收《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联系人:吴山珠、张莉
电话:0746-8379133
邮箱:YZZCW8379133@163.COM。
申请资料提交地址:永州仲裁委员会,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翠竹路交叉口印象巴厘综合楼三楼。
永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
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年月日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公民身份号码 | 毕业院校 | ||||
学 历 | 学习专业 | 外 语 | |||
现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是否现职机关工作人员 | ¨是 ¨否 | 在职或离退休 | ¨在职 ¨退休 | ||
通讯地址 | |||||
居住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邮 箱 | |||||
专业特长 | 仲裁专业分类 | ¨法律实务¨经贸实务 ¨教学研究 ¨其他 | |||
个人简历 |
学术成果或著作 | |||
任职条件 类型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 ||
本人 意见 (签名) | 所在单位 或主管部门 意见(盖章) | ||
备注 | 1、所有空白格均为必填项;2、附身份证复印件;3、附学历相关证明;4、根据任职条件类型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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