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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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2025-08-26 11:21 来源:湖南微政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永州市柳子街、老埠头、正大街—城南路、

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2024—2035年)的批复

湘政函〔2025〕11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永州市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老埠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正大街—城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州市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老埠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正大街—城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潇水西路,南至零陵古城C地块项目南侧边界,东至潇水东岸,西至节孝亭以西的愚溪转弯处,总面积57.3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15.1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42.18公顷。老埠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北面规划的湘江西路,南至湘江岸边往外延伸50米,东、西分别至两边农田小溪,总面积16.9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3.64公顷。正大街—城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七层坡街,南至永州古城南门护城河石桥附近,东至中山南路,西至古城路,总面积15.7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3.51公顷。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人民路,南至七层坡街,东至中山南路,西至潇水东岸古城路,总面积20.21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14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8.072公顷。

三、永州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整体保护永州市柳子街、老埠头、正大街—城南路、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格局。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保护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保护规划》要求。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四、永州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保护规划》,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历史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依职能协同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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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1:21:36 来源:湖南微政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永州市柳子街、老埠头、正大街—城南路、

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2024—2035年)的批复

湘政函〔2025〕112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永州市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老埠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正大街—城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州市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老埠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正大街—城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永州市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柳子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潇水西路,南至零陵古城C地块项目南侧边界,东至潇水东岸,西至节孝亭以西的愚溪转弯处,总面积57.3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15.1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42.18公顷。老埠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北面规划的湘江西路,南至湘江岸边往外延伸50米,东、西分别至两边农田小溪,总面积16.9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3.64公顷。正大街—城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七层坡街,南至永州古城南门护城河石桥附近,东至中山南路,西至古城路,总面积15.78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3.51公顷。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人民路,南至七层坡街,东至中山南路,西至潇水东岸古城路,总面积20.21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14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8.072公顷。

三、永州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整体保护永州市柳子街、老埠头、正大街—城南路、大西门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格局。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保护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保护规划》要求。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四、永州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时公布《保护规划》,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历史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依职能协同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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